外贸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自检提示报关单无电子信息,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我们可以按以下三个步骤开展排查核实:
第一步:
先判断该笔业务是否为代理出口,若为代理出口,则录入代理出口证明信息即可申报退税,无需报关单信息。
第二步:
检查21位的报关单号是否录入错误,以单一窗口操作为例:
登录单一窗口,货物劳务及服务退税申报--退税申报,点击申报明细查看,查看对应的报关单号是否录入错误。
第三步:
检查企业海关代码是否正确,报关单信息传递过程需保持出口退(免)税备案信息中的海关代码与企业出口时的海关代码一致。若发现不一致进行更改后建议再重新发送一次。
若通过上述检查均未发现问题,并且再次自检申报时还是提示无电子信息,则可能是因为海关发送报关单信息失败导致,我们可以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站,在【出口退税联网稽查系统】-【出口报关单查询下载】中查询到该张报关单信息,点击“重新发往税务总局”即可。
如果电子口岸数据重新发送后还是没有信息,则可能是总局报关单信息下发存在问题,以单一窗口操作为例,我们可以通过【出口信息查询】功能申请报关单信息补发。
若经过上述处理流程,仍长时间没有电子信息,无法进行退税申报,那我们就可以向主管退税机关进行反馈,由其向系统后台申请排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