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问答留言 >EXW成交方式出口货物报关成FOB就可以无疑点顺利退税了吗?
留言标题:
EXW成交方式出口货物报关成FOB就可以无疑点顺利退税了吗?
留言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5:56
回复时间:1970年01月01日 08:00
货物出口退税,在业务真实的基础上,满足出口退税要件就可享受出口退税,跟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无关。但在申报EXW成交方式出口的货物出口退税时,往往会出现离岸价差异的疑点,需要提交资料,比较麻烦。于是,很多以EXW成交方式出口的企业为了能顺利退税,在报关时直接把EXW成交方式报为FOB以此来退税,这种简单粗暴的操作方法风险更大。

EXW成交方式报成FOB,这是有历史原因的。

在2016年底前,海关的报关系统中是没有EXW这种成交方式的,换句话说,在这之前,那些EXW成交方式的出口货物,只能按FOB申报。但是在此之后,海关增加了EXW成交方式的报关,如果还是把EXW成交方式简单的报成FOB,那这就属于报关错误,同时影响到出口商品价格,造成海关统计准确性,海关处罚没得跑。另外,出口企业用这个报关单申报退税,税务机关再给你卡一个出口退税凭证内容不实,那更要视同内销征税了。

本该是EXW成交方式,客户委托其承运人去提货,境内运输,港口场站等费用都是客户承担,如果报关时改为FOB申报,那么出口商取得不了境内运输费用及场站港杂等费用单据,本来是业务真实的出口,反而在税务机关看来由于取得不了这些费用单据变得不真实了。




由于本身是EXW成交方式,报关为FOB后,国际运输和境内运输单据又拿不到,这就造成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有问题,还是不符合出口退税。

因此,对于这种直接简单粗暴的把EXW报关为FOB来以此规避一些税务机关不给退税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另外注意,EXW成交方式在报关时,需要把国内费用报在报关单的“杂费”栏,这只是海关的要求,为了便于海关进行统计所用,跟出口企业是无关的,也就是说报关时虽然报了杂费,但是其出口收入和出口退税还是以实际销售价格即报关单的总价为准!
回答人:张XX
扫码添加专属顾问
@2008-2024 上海博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