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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无法取得发票,能否做免税处理?
留言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8:43
回复时间:1970年01月01日 08:00

一般贸易中,若外贸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合法进货凭证,出口货物无法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税务机关将按“视同内销”征税处理。‌


 


政策依据: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三条明确,出口免税需提供合法进货凭证,否则不得免税;


 


▶ 财税〔2012〕39号文进一步规定,无合法进货凭证的出口货物不适用退(免)税。‌


 


对于有些‌特殊贸易方式的,例如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即使企业无法取得发票,也可按免税进行处理。


 


政策依据:


 


▶ 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模式1039)‌: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9号,经批准的专业市场集聚区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


 


▶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海关监管模式9610)‌: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在综试区注册的企业,通过线上平台登记且海关申报的货物可按免税处理。


 

回答人:张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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