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是有申报期限要求的!
根据现有政策要求,具体要点整理如下:
1. 正常申报期(优先推荐)
报关单出口日期起次月 → 次年4月30日前,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申报。
2. 最长截止期(2026年新规)
2026-01-01后出口: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
2025-12-31前出口:按旧规(无36个月限制)。
3.逾期后果(很重要)
次年4月30日后、36个月内仍可申报,但必须收齐凭证+收汇/不能收汇证明;
超过36个月未申报,视同内销,要补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五条;
2、《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
3、《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第九条;
4、《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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