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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模式有哪些?
留言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8:28
回复时间:1970年01月01日 08:00

单抬头报关


 


单抬头报关是生产企业自己生产,以自己的名义出口,报关单上的“境内发货人”及“生产销售单位”均为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


 


这种模式一般需要企业自行负责报关出口、申报退税,从计划出口开始就要后期做退税做好准备。


 


双抬头报关(代办退税)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生产企业签定了代办退税协议,进行代办退税业务,双抬头出口,报关单上的“境内发货人”是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生产销售单位”是生产企业,适用“代办退税”。


 


这种模式生产企业与内销相似,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进行代办退税。


 


双抬头报关(代理出口)


 


生产企业与代理企业签定代理出口退税协议,双抬头出口,报关单上的“境内发货人”是代理企业,“生产销售单位”是生产企业,出口后由代理企业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生产企业申报退税,适用“免抵退税”。


 


这种模式和模式一比较相似,代理企业主要是负责报关出口,出口后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后面就是由生产企业自行申报退税。

回答人:张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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