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三条,如果货物是因为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被退运,那么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可以不征收进口关税,同时也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具体来说,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以及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退运货物免征增值税的条件
退运原因:货物必须是因为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被退运。
退运时间:退运时间必须在自出口或进口之日起的1年内。
退运货物的定义和分类
退运货物是指原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者退运出口的货物。
这包括一般退运货物和直接退运货物。
一般退运货物是指已办理申报手续目海关已放行出口或进口,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退运出口的货物。
直接退运货物是指在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直接退运境外,或者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境外的全部或者部分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