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可申请出口退税。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提供下列资料:
1.修理修配船舶以外其他物品的提供贸易方式为“修理物品”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2.与境外单位、个人签署的修理修配合同;
3.维修工作单(对外修理修配飞机业务提供)。
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政策依据
财税2012年39号、财税2012年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