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把一张内销抵扣的进项发票,误操作成退税勾选了,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发票还未“用途确认”时,发现勾选错误,可以撤销“出口退税勾选”,重新选择“抵扣勾选”。
如果已经退税勾选用途确认了,此时需更改成抵扣勾选,则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流程,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发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将发票电子信息回退后,才可调整用途。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录单一窗口,通过【支付结算】-【出口退税在线申报】-【出口退(免)税其他业务管理】-【进货凭证信息回退】进入:
二、点击【新建】按钮,弹出“进货凭证信息回退申请采集”页面,根据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进行申请信息采集:
三、信息采集保存后点击【数据申报】-【生成申报数据】,选中对应生成的数据条,点击【正式申报】即可提交申请:
四、税务机关受理后,企业可通过【申报结果查询】页面查看该流程的受理审核状态:
五、流程完结后,企业可以进入电子税务局的【发票业务】模块,在【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中查询到该张已回退的进货凭证发票信息,并按需调整用途为抵扣即可。